[C05629] 对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629 | |
职权名称 | 对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 |
行政处罚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