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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629] 对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629
职权名称对未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第一款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500元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