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627] 对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627 | |
职权名称 | 对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 |
行政处罚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五)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