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警务公开 > 职权信息 > 行政处罚清单

[C05624] 对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624
职权名称对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行政处罚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项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