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624] 对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624 | |
职权名称 | 对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 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 |
行政处罚依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 第(二)项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