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607] 对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607 | |
职权名称 | 对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五)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第一款 第(五)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第九十九条 第二款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拘留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