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269] 对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269 | |
职权名称 | 对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第五款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第五款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拘留、没收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