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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543] 对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543
职权名称对驾驶机动车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车辆、行人。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八条 第(六)项
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六)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