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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280] 对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280
职权名称对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第(五)项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行政处罚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第(五)项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