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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527] 对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20%以上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527
职权名称对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20%以上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一)项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六条 第(十二)项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十二)非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到20%以上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