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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524] 对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4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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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5524
职权名称对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六条 第(九)项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九)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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