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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493] 对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493
职权名称对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三)项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三条 第(二)项
机动车载人、载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二)驾驶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