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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330] 对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3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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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5330
职权名称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流程图类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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