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487] 对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487 | |
职权名称 | 对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一条 第(十五)项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十五)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