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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487] 对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487
职权名称对驾驶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一条 第(十五)项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0元罚款:(十五)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照规定报警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