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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457] 对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04-04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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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号C05457
职权名称对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七条 第(八)项
  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八)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八条 第一款 第(七)项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元罚款:(七)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机动车而乘坐的;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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