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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403] 对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C05403
职权名称对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进行处罚
违法情形依据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执法主体表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流程图类型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