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401] 对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少于30日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401 | |
职权名称 | 对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少于30日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六)项 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少于30日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六)项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六)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少于30日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