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399] 对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399 | |
职权名称 | 对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四)项 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四)项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四)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