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5397] 对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
信息来源:北京市公安局
职权编号 | C05397 | |
职权名称 | 对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进行处罚 | |
违法情形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北京市旅馆业治安安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 | |
执法主体 | ||
行政处罚种类 | 罚款 | |
流程图类型 |